2016年12月27日,党中央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的高度自觉,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国家、对民族命运的使命担当。 此次全会的主题十分重大、内容十分充实、成果十分丰硕,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政治成果。全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一提法,确立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对于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凝聚全党全国人民力量,至关重要、非常必要,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这是全会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 二、思想成果。全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全会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从而确立了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点和重点;全会第一次明确把对党的基本路线的态度纳入考察识别干部的内容,强调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不能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能被错误言论所左右。第一次以严厉的语气明确规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民主集中制”。中央首次提出了“建立党内监督体系”的概念。全会提出的这些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丰富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内涵,这是全会取得的重大思想成果。 三、制度成果。除了政治成果和思想成果,全会还取得了重大的制度成果。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要把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六中全会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思想成果、制度成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