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文科类 | 理科类 | 体育类本科 (公办、民办) (文化/专业) | 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 | 本一 | 本二 | 本一 | 本二 | 美术统考 | 音乐统考(声乐) | 音乐统考(器乐) | 编导联考 | 公办 | 民办 | 公办 | 民办 | 公办 | 民办 | 公办 | 民办 | 分数线 | 355 | 325 | 353 | 315 | 232/110 | 245/180 | 215/170 | 195/150 | 188/140 | 195/150 | 188/140 | 260/195 | 240/190 |
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 文化188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15分。 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15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5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22分/专业10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05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78分/专业130分以上、编导联考文化230分/专业18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78分/专业合格(报考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