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近年来,中小学生、幼儿在节假日期间和上下学途中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为了确保孩子安全成长,希望广大家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自觉承担起监护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重点做到“二十二个不准”:不准孩子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孩子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孩子盲目下水施救;不准孩子到无安全保障措施的冰面滑冰;不准孩子在公路、铁路、交叉路口违规骑车、行走、追逐、逗留;不准孩子乘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出行;不准孩子乘坐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出行;不准孩子食用发霉、变质、过期的食物;不准孩子食用“三无”食品;不准孩子在街边摊点处购买无健康保障的食品;不准孩子在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的气候环境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的环境逗留、玩耍;不准孩子私自拆接电器、电线;不准孩子带火种到易燃易爆场地场所玩火;不准孩子进入网吧;不准孩子沉溺于网络、游戏;不准孩子轻信网上信息和外出会见陌生网友;不准孩子涉酒涉赌涉黄涉毒;不准孩子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不准孩子欺凌他人和打架斗殴。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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